——双创园基地建设系列之入孵企业篇(七)
11月25日上午,哈工大威海创新创业园召开山东天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入驻园区的签约仪式。创新创业园总经理唐安阳与天海能源公司监事姚统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园区常务副总经理石景卉、副总经理梁志强及综合部管理部和企业发展部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仪式。
唐安阳表示,欢迎天海能源公司的入驻,创新创业园将为其提供优质的服务与资源,并强调双方要遵守契约精神和企业精神。他讲到,园区注重协议约定,为了加强管理,园区将新入孵企业相关协议的签约期限由三年改为一年。入孵企业一定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按时交纳房租及相关费用、抓好安全经营、配合园区调度、服从园区管理及装修协调等义务,对于不按期交费的企业,园区将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违约金,针对拖欠费用超过2个月等严重违反约定的企业,园区将予以清退或到期后不再续约。园区对入孵企业要做好辅助申报资质,协助申请经费,帮助加强宣传等协同助企服务。相信各入孵企业一定能遵守入驻园区的相关协议,推动威海校区的发展。
姚统态度鲜明,他说到,我们一定认真履行协议约定,遵循园区规定,配合园区工作,认真、扎实做好企业,使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石景卉提出,天海能源公司入驻后,将享受园区为入孵企业匹配的全方位服务。目前,园区签约了8家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对入孵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人事代理、财务审计、专项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与政府对接,积极为入孵企业寻找项目申报渠道,帮助企业获得经费支持;在科技成果展厅免费展示、宣传入孵企业的技术成果和产品,园区展厅已接待政府机关、科教主管部门领导、院士和高层次专家学者、各行业企业家、外籍人士、社会团体等1.6万人次,无形中为企业提供广泛宣传和合作机会;通过梯次培育,促进入孵企业快速成长,尽快上市。
梁志强建议,入孵企业在签定协议前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协议签定后,要按照协议约定依法办事。只有讲诚信,遵守约定,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
(周燕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