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企业、各位老师:
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正组织开展2020年度区级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2.专利合作条约(即PCT)国际申请资助;
3.软件著作权的资助;企业维持六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
4.专利大户;
5. 列入省级优势企业培育(贯标);
6. 省级、国家级专利奖;
7. 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8. 新创建或引进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二、专项资金资助标准
1.企事业单位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 3000元,个人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 2000 元。
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每件资助 5000 元。
3.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 1 万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资助。
4.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件资助500元。
5.对企业维持六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 1000元。
6.对专利创造大户进行奖励,对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超过10 件的,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对年度授权发明专利 5-9 件的,给予每户 3 万元奖励。
三、报送要求
以哈工大威海创新创业园为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请各位老师提供专利资料于3月2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项目管理部邮箱:hitwhippm@163.com。
资料清单:
1. 国内发明专利证书;
2.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文件、证书及相关费用证明;
3.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证明;
4. 软件著作权证书;
5. 企业维持六年以上的发明专利证书及缴年费的收据;
6. 专利大户提供国内发明专利证书;
7. 贯标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创建或引进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人:项目管理部 范林源 赖晓莹 5687252
附件1: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哈工大威海创新创业园项目管理部
2021年3月1日